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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及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四川自考网 时间:2023-10-30 阅读:14次


为进一步促进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提升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答辩和学位申请流程,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印发《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暂行)》(成信学位发﹝2020﹞7号)的文件相关精神,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拟申请2023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二、写作要求及工作任务

(一)写作基本要求

1.论文题目与指导教师商议后确定,研究方向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论文正文(引言—结语)字数不少于7000字,引用中文文献至少13篇(5篇是近五年的最新文献),外文文献至少2篇,且知网查重不高于30%

2.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合理合法地引用他人资料,坚决杜绝抄袭、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虚心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阶段写作要求。若威胁、辱骂指导教师或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写作任务,指导教师有权终止论文指导,不予受理学士学位申请。

(二)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19日论文导师分配阶段。

2.2023年7月20日—2023年9月20日学生进行论文开题及初稿撰写。学生须在指导教师确认选题后撰写开题报告、读书笔记、论文写作大纲,避免出现学生提交初稿后仍需修改论文题目或大纲的情况。

3.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15日为论文修改阶段。提交论文二稿(或以上)时,须将修改部分用下划线或红色字体清楚标示,以便指导教师审阅。

4.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9日为论文定稿阶段,学生需要在此时间段内将达到定稿要求的论文。同时向指导教师提交读书笔记和工作评定册。指导教师在收齐学生资料后,统一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

5.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为学术不端第一次检测阶段。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在知网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知网检测低于30%的论文为合格,初次检测复制比高于50%取消答辩资格。

6.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5日为学术不端再次检测阶段。继续教育学院对检测高于30%的论文再次查重,连续三次检测均高于30%的,取消答辩资格。

7.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9日为论文评阅阶段。评阅教师对符合学术不端检测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

8.2023年11月11日—2023年11月12日为线下答辩阶段。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根据论文答辩安排提前进准备,制作答辩陈述PPT。答辩时间不少于12分钟,答辩教师提问不少于3个问题。

9.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4日为终稿形成阶段。学生按照相关建议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确认后形成终稿。学生论文终稿由指导教师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

10.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6日继续教育学院对终稿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终稿学术不端检测高于30%的论文,判定为不合格)并反馈最终合格学生名单。

11.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0日为学生学位申请材料提交阶段。学生根据学位申请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具体写作时间及工作要求请参考下表:

序号

时间要求

写作阶段

阶段任务

1

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19日

导师分配

和导师取得联系

2

2023年7月20日—2023年9月20日

初稿提交

论文开题及按指导意见修改论文,并提交初稿

3

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15日

论文修改

按指导意见修改文稿

4

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9日

论文定稿

修改直到达到定稿要求,指导教师将论文定稿及工作评定册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

5

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

论文第一次查重

学术不端检测,初次检测复制比高于50%取消答辩资格

6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5日

检测高于30%再次查重

连续三次检测均高于30%的,取消答辩资格

7

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9日

论文评阅

完成论文评阅

8

2023年11月11日—2023年11月12日

线下答辩

完成线下答辩

9

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4日

答辩后修改

修改,形成论文终稿并由指导教师将相关资料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

10

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6日

论文查重

继续教育学院对终稿进行查重并反馈最终合格名单

11

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0日

材料提交

学生提交材料

注:为保证论文写作有序进行,请严格参照以上时间完成论文写作及答辩。

(三)学术不端检测

为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抄袭和学术造假,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通知》(见附件)开展相关工作。

(四)学位申请

1.答辩通过的学生,按照继续教育学院通知提交学士学位申请相关材料。

2.答辩未通过学生,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向答辩委员会提出复议,最终合格,方可提交学士学位申请材料。

二、其他注意事项

1.拟申请2023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须严格按时间、按规定完成各阶段任务,否则只能跟随下个批次重新征集及撰写。

2.学生应密切关注指导结果并按时提交论文修改稿,并告知指导教师。若学生在临近截止日前才提交论文,导致指导教师没有足够的时间审阅论文,指导教师将有权不作指导及评分,此次不予受理学士学位申请。

3.2023年10月29日之前将论文定稿发送至指导教师邮箱,相关材料参考命名格式:学生姓名_准考证号(学号)_论文题目;学生姓名_准考证号(学号)_读书笔记

4.其他工作安排,后续将逐一通知。

三、答辩方式及时间

1.答辩方式:线下答辩

2.答辩时间:2023年11月11日上午9:00

3.答辩分组:后续单独通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成人教育科:周艳莉028-88452742

自学考试科:熊娅丽028-88452738   蒋雨睿028-62048007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