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作者:四川自考网 时间:2024-03-01 阅读:18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2005]25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卫生部教高[2002]10号《教育部、卫生部关于 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保证招生、学籍管理政策的连续性,严肃性,规范性,创建和谐的教学秩序,促进成人教育健康发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转学、转专业、调整学习形式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学校和专业完成学业。如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本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转专业、调整学习形式。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转学、转专业、调整学习形式。
2、应予退学的;
3、无正当理由的。
三、转学
1、省内学校间的学生转学,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签章后,由转出学校报省教育厅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办理转学手续。
2、学生跨省转学,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签章后,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四、转专业
1、同层次不同科类、入学考试科目不一致的不能转专业;
2、非医学类不能转入医学类;
4、医学类与护理类不能互转;
5、西医类和中医类不能互转。
五、调整学习形式
原则上不允许由非脱产学习形式转入脱产学习形式。脱产学习形式转入非脱产学习形式需办理调整学习形式相关手续。
六、转学、转专业、调整学习形式所需材料
1、《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申请表》(附表1:);
2、《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调整学习形式申请表》(附表2:)由学生本人填写;
3、《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调整学习形式确认表》(附表3:)由二级学院、教学部填写,并用电子表格形式一并报学籍室。
七、学籍变动办理时间
1、学籍变动只针对成都中医药大学成人教育在籍学生;2、学籍变动只在第一学期内进行;
3、每年集中办理一次,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点)于每年4月30日前将学籍变动的相关材料交成人教育院学籍室汇总审核,成人教育院学籍室审核同意后,书面通知二级学院、教学部(点)方为有效;逾期申报或审核不同意的,不得进行学籍变动。
附件:
1、附表1:《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申请表》
2、附表2:《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生转专业调整学习形式审批表》
3、附表3:《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跨科类转专业及调整学习形式确认表》
成都中医药大学成人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