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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

来源:本站 作者:四川自考网 时间:2023-10-09 阅读:40次

1.毕业条件

凡我校招收的成教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实践环节,经考核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附毕业证书样本)。

2.学位授予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2)完成成人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达到学校学位外语水平要求,通过本专业三门“主干课程”考试。

(4)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必须为现场答辩。

(5)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以后提出申请(最迟不得超过两年),并符合以上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附学士学位证书样本)。

3.学校学位外语水平要求(具备其一即可)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学位外语成绩合格,考试语种英语。学生可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考取成绩:

(1)参加学生学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级别笔试成绩合格。

(3)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大学英语》成绩90分及以上。

(4)参加我校认可的当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高校联盟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