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
层次:专升本学制:2年学习形式:应用型自考
专业代码:W040105
主考院校: 成都师范学院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从音乐、美术、艺术综合三个方向有针对性地设置培养目标,满足多元化的艺术教育需求,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和课程设置在总体上与一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层次专业要求保持基本一致。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视觉传达设计(专升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学科门类为教育学,专业类别为教育学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美术方向13门,音乐方向13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美术方向73学分,音乐方向75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毕业环节和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颁发视觉传达设计(专升本)专业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核心素养,具备音乐或美术学科的专长知识技能,兼具舞蹈、戏剧、戏曲、现代艺术媒体信息技术等艺术门类综合应用的方法和技能,能够在基础教育学校美育和社会机构艺术教育或文化创意等岗位从事艺术教学、活动策划、协调管理及相关研究等方面工作的“一专多能”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掌握音乐或美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艺术审美、艺术发展、艺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方法,了解舞蹈、戏剧、戏曲、表演、艺术设计等其他艺术门类的通识理论和一般技能,具备良好的艺术素养以及跨学科的综合技能和教学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相关的教育文化知识,具备艺术教师的核心素养,具有某一门艺术专业为主、兼具其他艺术门类方面的通识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教学技能;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师素养,懂得教育规律,熟悉艺术课程标准,掌握艺术课程开发和学校美育研究与实践的基本方法;
3.善于沟通协调,具有从事学校美育、社会机构艺术教育和相关艺术产业工作的实践能力;
4.熟悉国家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艺术教育的发展趋势,了解艺术产业发展的基本动态,适应新时代学校美育、社会文化艺术发展的新需求;
5.掌握艺术教育及艺术学科必需的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新媒体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能力,掌握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的能力;
6.具有计算机及运用现代新媒体技术应用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7.具备较强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与时俱进创新素养,以及合作创新能力。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040105
课程 类别 | 序号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 方式 | 备注 |
公共 基础 课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笔试 |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笔试 | ||
3 | 13000 | 7 | 笔试 | |||
专 业 核 心 课 | 4 | 13149 | 美育基础 | 6 | 笔试 | |
5 | 14569 | 艺术概论(教育) | 6 | 笔试 | ||
6 | 14762 | 综合艺术课程与教学论 | 5 | 笔试 | ||
14763 | 综合艺术课程与教学论(实践) | 5 | 实践 | |||
7 | 13938 | 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全日制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美术、艺术课程) | 4 | 笔试 | 美术方向 | |
13939 | 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全日制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美术、艺术课程)(实践) | 4 | 实践 | |||
13940 | 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全日制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音乐、艺术课程) | 4 | 笔试 | 音乐方向 | ||
13941 | 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全日制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音乐、艺术课程)(实践) | 4 | 实践 | |||
专 业 拓 展 课 | 8 | 00755 | 广告设计与创意 | 5 | 笔试 | 美术方向
|
9 | 00664 | 中国书法简史 | 6 | 笔试 | ||
10 | 14135 | 色彩学基础(实践) | 5 | 实践 | ||
11 | 14282 | 素描静物(实践) | 6 | 实践 | ||
12 | 14465 | 写意花鸟(实践) | 6 | 实践 | ||
13 | 06148 | 中国美术史 | 2 | 笔试 | ||
14 | 13287 | 伴奏(实践) | 5 | 实践 | 音乐方向
| |
15 | 04804 | 钢琴教学法 | 3 | 笔试 | ||
16 | 13727 | 合唱与指挥基础(实践) | 5 | 实践 | ||
17 | 10319 | 音乐美学 | 5 | 笔试 | ||
18 | 14218 | 声乐(实践) | 6 | 实践 | ||
19 | 00730 | 中外音乐史 | 8 | 笔试 | ||
20 | 10475 | 艺术美学 | 6 | 笔试 | 免考英语(专升本)替换课程 | |
21 | 14705 | 中外音乐欣赏 | 6 | 笔试 | ||
22 | 00000 | 毕业考核(或论文综合实践实验实习等) | ||||
总学分 | 美术方向73学分 音乐方向75学分 |
五、主要课程说明
1.美育基础
本课程通过对美育的基本理论知识、美育的实践意义和实践方法的讲解,旨在培养学员美育的基本理论知识以及较高的审美鉴赏能力和审美塑造能力。美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本门课的学习,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完善审美心理结构,促进身心健康,从而造就一代丰富个性、人格完美的社会主义新人。
2.艺术概论(教育)
本课程通过对人类艺术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阐述了艺术实践和艺术理论之间的基本问题,使学生深入了解艺术的本质和规律性特征;掌握艺术形态的基本特点及内在联系;进一步了解艺术产生、发展与存在的规律和意义;健全学生的系统学科理论知识,提高学生对艺术的理解力,从而能在相对系统的理论基础上进行实践。
3.综合艺术课程与教学论
本课程是将各艺术门类具有内在的关联(如通感、通识、价值.功能等)和艺术学习内容及其他形式的内容整合在一起,从而使学生获得特定的艺术知识和技能,得到一定的审美能力和对艺术的理解。本课程的价值职能表现为消除学生原有知识体系中各类知识之间的界限,提高综合艺术能力,不仅仅局限到单科的知识技能,使学生形成关于世界的整体性认识和全息观念,深刻理解和灵活运用知识,提高综合解决现实问题的相关能力。
4.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全日制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美术、艺术课程)
本课程是专业计划中的专业必修课,以培养考生实际教学实践能力为主。按照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实验稿)以及最新发布的义务教育艺术课程修订方案。力求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以学习活动方式划分美术学习领域,加强学习活动的综合性和探索性,注重美术课程与学生生活经验紧密关联,使学生在积极的情感体验中提高想象力和创造力,增强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增强对大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热爱及责任感,发展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与能力。
5.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全日制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音乐、艺术课程)
本课程是专业计划中的专业必修课,以培养考生实际教学实践能力为主。按照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及最新发布的义务教育艺术课程修订方案。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6.中国书法简史
本课程是艺术教育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这门课以历史上的书法现象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点考察书法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特殊性和个别性,同时在书法的历史演变中揭示发展与演变规律,展示中国书法的宏观框架和脉络。使学生掌握书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并初步把握、理解、分析中国书法理论知识的能力。
7.色彩学基础(实践)
本课程通过研究色彩产生、接受及其应用规律,使学生获得色彩的基本知识,学习和探索以色彩为造型的绘画规律。提高学生观察能力、色彩写生能力、色彩审美能力以及绘画能力,最终使学生达到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进行美术创作,并有一定水平的艺术鉴赏能力。
8.素描静物(实践)
本课程通过石膏几何体写生和素描静物写生实践,培养学生的立体造型能力和审美能力,并注重培养学生素描静物教学的规律和方法,掌握明暗造型的观察、分析、理解与作画方法,从而培养与提高学生对物象或某一主题能用较丰富的明暗手段造型的能力。
9.写意花鸟(实践)
本课程以草木、花鸟、鱼虫为题材,借助传统绘画语言笔墨描写作者对艺术的审美追求,具有独特的审美要求和笔墨造型特点。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提高学生写意花鸟画的笔墨技巧、造型能力、设计水平和审美水平,同时通过示范讲解和临摹名家作品,学生能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经过反复练习,熟悉并掌握写意花鸟画的技能和技法,为今后的创作打基础。
10.中国美术史
本课程教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该课程的讲述及对形象资料的展示,使学生认识到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除了典籍的文字记载,更是美术作品对历史发展中各期政治、经济、文化的直观反映。通过该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思想及各民族美术的光辉成就,更加自觉地重视对祖国文明的了解和自身文化素养的形成,较系统地掌握中国美术的基本规律,从而培养高尚的审美情操和艺术鉴赏力,丰富专业知识,促进专业技法学习和创作水平提高,以便毕业后胜任中学美术教育工作或其他机关的工作。
11.伴奏(实践)
通过本课的学习,使学生能运用在以前学到的钢琴基本演奏技巧、和声学理论及成品伴奏作品,掌握为歌曲配弹即兴伴奏的基本方法与技能,能在没有现成钢琴伴奏谱的情况下,为歌曲作即兴伴奏,以适应毕业之后从事学校音乐教育和社会音乐教育的需要。
12.合唱与指挥基础(实践)
本课程是音乐专业课程中的主要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乐理知识、视唱练耳以及歌唱的基本知识。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合唱知识与指挥技巧,能胜任中学音乐教学工作,能完成歌咏活动的组织,安排,以及指挥工作。
13.音乐美学
音乐美学是美学与音乐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和基础理论学科。是学生具备了一定的音乐理论知识和技能之后的选修课程。学习音乐美学主要是使学生从音乐实践中抽象出对音乐本质的认识和理解。用哲学思辨的方式归纳出音乐艺术的一般含义。帮助学生正确认识音乐艺术的基本规律;树立正确的音乐审美观;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和审美鉴赏力。课程的基本要求:掌握音乐美学基本概念。对音乐美学的学科由来、音乐美学研究、界定音乐美学和研究方法等有初步的了解。使学生对中国以及西方音乐美学的发展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对音乐美学的本质能够界定。
14.艺术美学
本课程作为非艺术专业的基础理论课,学生要比较系统地掌握艺术美学理论基本知识,掌握艺术的基本结构和元素,艺术审美的条件与过程,艺术审美风格与形态,不同艺术的基本特征的同时,在审美中领略艺术的美和价值,从而获得对艺术作品的鉴赏能力,提高审美修养,陶冶性情,进而发现美、创造美、欣赏美,从中华文化中汲取源泉,丰富自我,坚定文化自信。
15.中外音乐欣赏
本课程通过教学,使学生熟悉中外音乐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各个不同阶段的音乐文化、主要艺术成就,了解中外音乐史上重要的流派、作曲家及其代表性音乐作品,了解中外音乐的美学特征,了解中外音乐体裁及其历史变迁,提高学生音乐感知能力和审美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标。本课程通过讲解、欣赏、讨论中外各时期著名音乐家及其代表性经典音乐作品,掌握音乐的表现特征与欣赏心理;掌握音乐的表现要素、手法和结构;学习音乐的风格和流派;讲解声乐体裁、舞曲体裁、特性器乐体裁、大型器乐体裁。通过学习和实践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音乐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建立良好的人生观、世界观和道德感。
16.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略)。
17.实践性学习环节课程(按主考学校要求执行)。
六、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色彩静物(6)、色彩学基础(5)、素描静物(6)、写意花鸟(6)、伴奏(5)、合唱与指挥基础(5)、声乐(6);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2.含课程设计的课程及课程设计所占学分:综合艺术课程与教学论(5)、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全日制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美术、艺术课程)(4)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全日制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音乐、艺术课程)(4)。
3.毕业展演或毕业论文。
七、其他必要的说明
1.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学前教育以及舞蹈、戏曲戏剧、影视传媒、数码媒体、书法艺术、艺术设计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也可报考本专业,但需要具有某一艺术领域的基础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