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专升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学科门类为艺术学,专业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14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71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毕业环节和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颁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升本)专业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人文与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具备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获得普通话发音、播音发音、有声语言表达、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创作等方面实践技能训练,掌握有声语言艺术创作和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
主要包括:
1.掌握传播学、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备熟练运用现代传播技术从事播音与主持艺术实务活动的能力;
3.熟悉国家新闻传播及播音主持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坚守职业道德准则;
4.了解播音与主持领域的历史演进及最新发展动态;
5.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掌握科学开展工作的一般方法,能正确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能适应和胜任多变的职业领域;
6.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和网络应用技能,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较强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意识与能力。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130309
课程 类别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方式 | 备注 |
公共 基础 课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笔试 |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笔试 | ||
3 | 13000 | 7 | 笔试 | |||
专 业 核 心 课 | 4 | 07176 | 即兴口语表达 | 1 | 笔试 | |
07177 | 即兴口语表达(实践) | 3 | 实践 | |||
5 | 07180 | 广播播音主持 | 2 | 笔试 | ||
07181 | 广播播音主持(实践) | 6 | 实践 | |||
6 | 07182 | 电视播音主持 | 2 | 笔试 | ||
07183 | 电视播音主持(实践) | 6 | 实践 | |||
7 | 14237 | 手机媒体概论 | 6 | 笔试 | ||
专 业 拓 展 课 | 8 | 01173 | 影视声音艺术 | 5 | 笔试 | |
9 | 09344 | 播音创作基础(实践) | 6 | 实践 | ||
10 | 13686 | 广播电视写作 | 5 | 笔试 | ||
11 | 13873 | 节目主持艺术(实践) | 6 | 实践 | ||
12 | 14062 | 普通话语音与发声 | 2 | 笔试 | ||
14063 | 普通话语音与发声(实践) | 2 | 笔试 | |||
13 | 14570 | 音视频节目策划与制作(实践) | 6 | 实践 | ||
14 | 11779 | 主持人语言艺术 | 6 | 笔试 | 免考英语(专升本)替换课程 | |
15 | 09195 | 文艺作品演播 | 5 | 实践 | ||
16 | 00000 | 毕业考核(或论文综合实践实验实习等) | ||||
总学分 | 71 |
五、主要课程说明
1.普通话语音与发声
本课程主要内容为掌握普通话中的语音和主要的语音现象、普通话发声技能和语言表达、了解和掌握普通话的发声技能和语言表达技巧以及不正确的普通话语音发声方法的纠正。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提高普通语音水平,掌握口语交流技巧。
2.即兴口语表达
本课程主要内容为掌握即兴口语表达的概念、内容和技巧,加深对即兴口语表达理解,加强创造性思维,掌握不同场合的即兴表达方法和依据,培养随机应变的能力。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具有相当能力程度的语言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即兴主持和即兴演说能力、应变能力。
3.广播播音主持
本课程主要内容为通过理论讲授和节目案例分析使学生了解广播节目策划、编辑、制作的生产规律,并能独立完成广播节目的制播任务。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具备撰写和修改电视节目导语、串联语、文稿的能力;具有现场报道的叙述、采访、评论、应变等能力;初步具有驾驭不同电视节目的策划、主持播出能力。
4.电视播音主持
本课程主要内容为电视节目播音主持的创作规律、创作原则、创作特点、相关理论知识及要求;使学生认识、掌握不同内容、不同类型、不同形态电视节目的创作手段和创作方法。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具备撰写和修改电视节目导语、串联语、文稿的能力;具有现场报道的叙述、采访、评论、应变等能力;初步具有驾驭不同电视节目的策划、主持播出能力。
5.影视声音艺术
本课程主要内容为着重介绍、讲解如何为各类影视作品配音,包括电视栏目、纪录片、广告、电影、动画片等作品的配音方法,讲解各类影视配音的创作要素、配音方法及技巧。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对语言基础发音和影视作品特征有一定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完成配音创作。基础上独立完成配音创作。
6.广播电视写作
本课程主要内容了解为广播电视的定义、分类、特性,并掌握应用写作理论,系统掌握实用类文章的实际用途及其写作要领。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具备良好能力和文章分析与处理能力,掌握各类文书主题写作的方法和技巧。
7.主持人语言艺术
本课程主要内容为主持人语言艺术基础理论,主持语言艺术基本规律,创作方法和内外部技巧。通过学习本课程,培养并提高学生的主持素质,提高主持人驾驭现场的能力,强化语言能力,丰满主持人形象。
8.文艺作品演播
本课程主要内容为语言学和艺术学的相关知识,以有声语言表达为核心,以文艺作品的播读训练为主要方式,主要介绍诗歌、散文、寓言故事、小说、广播剧、影视剧配音等。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较为全面、系统地掌握文艺类作品的演播技巧。
9.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略)。
10.实践性学习环节课程(按主考学校要求执行)。
六、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普通话语音与发声(实践)2学分、即兴口语表达(实践)3学分、广播播音主持(实践)6学分、电视播音主持(实践)6学分、节目主持艺术(实践)6学分、播音创作基础(实践)6学分、音视频节目策划与制作(实践)6学分,实践类课程总学分为35学分。
2.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业设计或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