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作者:四川自考网 时间:2024-10-22 阅读:3次
1. 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后两年之内。
2.自考学籍表上的成绩,除开论文、实践课程的分数,其它科目平均分在65分及以上。
3.外语满足要求
外语水平测试: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任意参加下列考试其中一项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者,即确定为外语水平测试合格。
(1)参加四川师范大学组织的继续教育类本科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考试时间范围为取得考籍起,至毕业证书时间往后推算两年内);2019年(含)以前参加省学位办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者(考试时间为取得考籍起,在申请学位前继续有效)。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345分及以上者(考试时间范围为取得考籍起,至本科毕业证上的颁发日期以前)。
(3)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其以上考试成绩合格者(考试时间范围为取得考籍起,至毕业证书时间往后推算两年内)。
注:若自考本科为英语专业,必须使用四川师范大学组织的继续教育类本科学位日语考试合格证(考试时间范围为取得考籍起,至毕业证书时间往后推算两年内);或参加大学日语四、六级考试成绩345分及以上(考试时间范围为取得考籍起,至本科毕业证上的颁发日期以前)、或参加全国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50分及以上(考试时间范围为取得考籍起,至本科毕业证上的颁发日期以前)。
其它要求:
大学外语四级/六级成绩报告单,如果不是在四川师范大学考得的,则需在证书复印件上签署意见:“该生是在我校在籍期间考取的四/六级证书,特此证明”,并加盖原学校或相关部门鲜章。
4.学位论文复审、答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