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您提供学历教育(自考、成人高考、开放大学)以及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咨询服务!

升学热线

18181981033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自学考试 >> 报考指南

西华师范大学自考本科学位申请条件

来源:本站 作者:四川自考网 时间:2024-10-22 阅读:4次


西华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达到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纪律,品行端正。

(二)毕业论文质量水平达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等级为:中及以上(分数为70 分及以上)。

(三)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 65 分。总平均成绩只计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不包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四)学业水平测试达标

1.学位课程达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课程(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国统一命题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 分。

2.外语水平达标

(1)非英语专业

英语专业学生,从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参加学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或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考籍后,以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 分。

(2)英语专业

英语专业学生,从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高级英语”(课程代码 00600);

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考籍后,以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 分。第七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的当年提出申请,最迟不得超过两年。

自考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一)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

(二)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三)申请学士学位未获通过(或申请后中途放弃)再次申请者。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以学校职能部门的具体通知为准)。

1.在材料审核中,毕业论文评审结果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

2.因国家或四川省政策调整导致立即调整授位条件引起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

3.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