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作者:四川自考网 时间:2024-10-22 阅读:1次
【申请条件】
四川文理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的申请条件如下,需同时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自取得自考本科专业有效考籍之日起,三年之内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并达到基本条件要求可免考外语直接申请学士学位。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水平达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低于70分,查重率不超过30%。
4、学业水平测试达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课程[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统一命题(统考)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二)外语条件
参加外语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需自取得本科的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达到学校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的相应要求。
非英语专业(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参加四川文理学院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笔试成绩达到320分及以上;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笔试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
3、参加四川省大学英语新三级考试笔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5、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考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英语专业(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参加四川文理学院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高级英语”(课程代码00600),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4、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四级考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者。
2、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者。
3、已申请学士学位未获通过者。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不能申请学士学位者。